买房,是大多数家庭金额大的一笔消费项目。然而,当前房地产行业因住宅质量、规划、物业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引发的“怀疑”和“不信任”越来越多,使得房地产纠纷已经连续几年成为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投诉热点。
“由于房产交易程序比较复杂,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消费者遇上购房消费纠纷,很难自行协商解决。”今日上午,记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在被网友戏称为“横幅年”的2014年间,我市共有113件关于商品房的咨询申诉举报,比去年同期增加了23件。
消费者主要反映的购房消费问题主要有合同纠纷、商品房质量问题多、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和交房乱收费、交房流程不合理四个方面。其中,合同纠纷主要包括延期交房、办理产权时房屋面积与合同不符、未按购房协议的价格出售、提供不规范合同等;商品房质量问题则表现为房屋渗(漏)水、墙面出现裂痕、墙体空鼓等;而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主要表现为开发商在售楼时广告宣传商品楼盘有提供相关的配套设施,如管道燃气,但实际交房时发现并未提供该设施。
在列举购房消费问题的同时,工作人员列举了一个调解案例。9月22日一消费者来电申诉,称“之前购买某开发商的房子,6月30日交房,但开发商于7月5日预收了400元广电费,当时不知道交钱是做什么,后面才知道是广电开户费。”该消费者认为这种做法不合理,是强制收费,要求退钱,请12315帮忙调解。工作人员接投诉后立即向开发商了解情况,情况属实,督促开发商退还消费者400元。
对于商品房纠纷频发的情况,市工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购房时,一定要注意:核验相关证照是否齐全,深入实地进行核实,慎交购房定金,慎签房地产购房合同,索要正规发票,仔细验收房屋,掌握办理抵押登记的费用和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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