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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城市试点共有产权房 与政府合伙买房

融诺网  2015-06-09 08:47

[摘要] 近日,据报道,备受关注的“二次房改”方案年内有望出台,而共有产权房作为解决“夹心阶层”住房问题的重要手段,也将得到大力推广。据悉,目前,全国已经有6个城市被确定为共有产权住房试点,那么对于购房者来说,这种与政府合伙买房的形式真的可行吗?

什么是共有产权?

共有产权住房即居民个人与政府在土地出让初期,便明确供应对象、供应价格和户型等条件,政府以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等方式,按比例与购房个人共同拥有住房产权;配售时,保障对象与地方政府签订合同,约定双方的产权份额以及保障房将来上市交易的条件和所得价款的分配份额。

说得直白一点,就是通过政府“入股”,降低购房者的购房门槛,但是日后若房子要上市交易,则所得价款要分一部分给政府。

哪些城市是正在试点?

目前共有6个城市正在试点共有产权制度,分别是北京、上海、深圳、成都、淮安、黄石。

共有产权主要面向哪类人群?

虽然共有产权面向的是中低收入人群,但前提是要购买共有产权房需要具备一定的购房能力。因为从试点地区情况看,个人出资比例要占到总房款的50%以上。以江苏淮安为例,通过政府产权分摊减轻购房人出资负担,根据住房需求家庭的困难程度决定分摊比例,从5:5、6:4到7:3,困难家庭出资额低不少于50%。

如何约定个人与政府所占份额?

以北京的自住型商品房为例,价格低于周边市场30%,原则上5年内不得转让;购房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5年以后转让的,如果有增值,应当将差价的30%交纳土地等价款。

但是由于自住房商品房诞生也才1年多时间,未来这种约定存在问题尚不得而知。实际上,如何确定政府与个人的产权份额,以及如何约定将来上市交易的分配份额,压缩投机牟利空间,正是探索的难点与重点。

如何购买政府所持份额?

部分产权转化为全部产权,江苏淮安的规定为,5年内以原价购买,5年至8年加同期贷款利息,8年后则按市场评估价购买或按比例分成转让,因家庭困难不能购回的,可以像原来的经适房一样继续使用。

在湖北黄石,住户如要购买超面积产权则需要按照市场价购买,住户不愿意购买,可永远共同持有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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