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五星路东侧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
我局组织福建省龙岩市城乡规划设计院编制《五星路东侧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现已通过了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予以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2018年7月5日至2018年8月4日,公示期30天。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如有意见和建议,可来信、来电或发送电子邮件向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总工室反馈(通讯地址:福建省龙岩市登高中路72号,邮编:364000,联系电话:0597—3213509,电子邮箱:lyzgs2011@163.com)。
附:《五星路东侧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五星路东侧1号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公示稿
一、区位及规划范围
本地块位于龙岩中心城区主城区曹溪单元,五星路与金鸡路交叉口东北角,北侧和东侧以规划路道路边线为界,西侧以五星路道路边线为界,南侧根据收储中心提供的用地红线为界,确定建设用地界线,建设用地面积61838㎡(92.8亩)。
二、功能与开发强度控制
1、功能定位:居住。
2、规模:建设用地面积61838㎡(92.8亩),规划人口约2176人。
3、容量:本规划用地范围内计容建筑面积≤142227平方米,含物业管理用房、社区用房、养老服务用房、社区健身设施、社区卫生服务站、商业和幼儿园。
三、土地使用及建设控制
1、土地使用性质:二类居住用地R2。
2、地块控制指标:
(1)容积率≤2.3;
(2)建筑密度≤20%;
(3)绿地率≥30%;
(4)建筑高度≤54米。
3、建筑退让: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4、机动车出入口:详见地块规划图则。
四、“五线”控制
1、绿线控制:无。
2、紫线控制:无。
3、黄线控制:无。
4、蓝线控制:无。
5、红线控制:本规划用地范围内红线为地块中部的12米宽规划路。
五、“三大设施”及社区服务设施规划
1、社区用房:地块内应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800平方米的社区用房,社区用房须独立设置,沿小区外围应有独立对外出入口。
2、养老服务用房和社区健身设施:
养老服务用房:应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220平方米的养老服务用房。
社区体育设施:应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220平方米的社区健身设施。
3、物业管理用房:物业管理用房面积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进行配置,建筑面积十万平方米以下的按照不少于总建筑面积千分之四配置,但不低于五十平方米;建筑面积超过十万平方米的,超过部分按照千分之二配置。
4、幼儿园:地块东北侧配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5280平方米(包括不小于600平方米用地面积的家长接送区),建筑面积≥4400平方米。
5、社区卫生服务站: 应配置建筑面积不小于150平方米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5、配电设施:应设置开闭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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